


关于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
校保字〔2018〕5号
各单位:
5月至10月历来是全国各大、中、小学学生溺水身亡的易发、高发期。近期,随着气温逐步升高,全国各省接连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件,形势十分严峻。5月8日,海南省临高县博厚中学发生一起4名学生溺亡事件;5月26日,河北沧州一天发生4起溺亡事件,两名成年人和两名少年惨遭不测;6月9日,陕西西安某中学两名高中生山中戏水,一人溺水另一人前去救援不幸身亡等溺水事件严重影响了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为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止、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单位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其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橱窗、专栏、QQ群、微信群等渠道深入宣传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防范和监护意识,做到预防溺水知识生生尽知。
二、宣传教育,预防为主
各学院辅导员要结合近期案例,通过班会组织学生集中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在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中,要对学生明确提出“五不四免”,即:
“五不”:
(一)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三)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戏水等;
(五)发现有人落水时,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冒然下水营救,并大声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等措施进行救援。
“四免”:
(一)避免去河道挖沙地带、河流主干渠、鱼塘、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
(二)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避免学生外出实习期间擅自下水游泳、戏水。
各学院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需形成书面记录,以便检查。
三、落实防溺水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各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按程序报保卫处备案,由活动责任人上报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问责制。
四、切实做好学校水域安全防范工作
保卫处对学校公共活动区域的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做好临湖区域路段的隐患排查和安全警示标牌设置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检查纠正,防患于未然。
五、严格制度,加强管理
学生处应承担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各学院应组织学生签署《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并存档。同时对近期返校参加毕业典礼期间的毕业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保卫处将于6月22日前对各学院签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水火无情,珍爱生命。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