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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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治安提示(二)
保卫处 2018-10-12

 

一、饮食安全

  1、购买各种包装食品时要注意保质期。

  2、尽量吃煮沸的食品,少吃凉菜、生菜,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剩饭菜,不饮用自来水和被污染水源。

  3、尽量不到校外用餐,如果外出用餐应当选择卫生、干净的餐馆,不在流动人口较多并易传染流行性疾病的地方用餐,不在无证摊位上用餐。

  4、一旦感到身体不适,应当及时就医,对于突发性食物中毒等事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游泳安全

  1、严禁到江河湖畔、水库、山塘旅游或从事其他危险活动。

  2、严禁私自下水游泳,严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特别是野外建筑施工取土时留下的沟壑、暗坑游泳(包括院内池塘)。

  3、遇他人落水时,及时呼救报警,在自身不具备救助能力时,切莫逞强好胜、盲目下水施救。

  4、在设施完备的正规游泳馆游泳时,饥饿、疲劳及有不健康征兆时不适合游泳,游泳时间不宜过长。

  5、发现同学有上述情况,及时向老师、学院举报。

  三、财产与人身安全

  1、树立防盗意识,外出或夜间关好门窗,收拾、保管好个人财物,尤其是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务必自行妥善处置。

  2、使用电蚊香、熏香驱蚊时,不要将点燃的蚊香靠近座椅等可燃物品,以防引燃物品,引起火灾。

  3、夜晚尽量不出校门,不到游戏厅、歌舞厅、溜冰场、酒吧等易引发事端的场所活动;进入网吧须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且以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为限度。

  4、外出时遵纪守法,不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有损国家、社会、集体、他人利益的事情,按时返校,不得晚归,严禁夜不归宿。

  5、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时,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工作,善于学习和积累相关知识和经验,保持清醒头脑,防止误入黑中介甚至传销组织。

  四、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横穿马路,过马路时注意来往车辆,尽量走人行横道。

  2、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

  3、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4、乘坐车辆等车停稳后,依次上下车。

  5、外出时,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