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文津校区“20180801”盗刷校园卡案件通告
保卫处 2018-10-22

2018年8月1日,保卫处接某学院1707班级学生张某报案,称其7月29日晚间在8号宿舍楼一楼浴室洗浴后不慎将校园卡丢失,并于当晚23时被他人充缴电费刷卡消费97元至同楼某宿舍,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联系警务室前往调查,通过监控系统查阅,确认刷卡人为我校计算机学院某学生。

询问期间,该生对其做法不知悔改,拒不承认且态度强硬,最终在校园监控视频的确认下迷途知返。保卫处将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等不当得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直至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