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文津校区“20181119”盗刷校园卡案件通告
保卫处 2020-07-03

2018年11月19日,保卫处接计算机学院网络1701班级学生报案,称其11月18日晚间不慎将校园卡遗失,通过玩校APP查阅发现当日晚间该生校园卡在学校习府超市内购物消费65元,次日上午在食堂消费5元,合计70元。

保卫处接警后立即通过监控影像资料进行查阅,确认刷卡人为我校计算机学院某学生。询问期间,保卫处对其加大批评教育,但该生对其做法不知悔改。保卫处将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等不当得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直至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