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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安全提示(7月)
保卫处 2020-10-26

文津校区:

“开车乘车系安全带,骑电动车、摩托车要戴头盔”,这是我们早已耳熟能详的交通法则,不过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于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涉及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总量中,90%至95%的死亡案例因脑外伤引起,这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所致。

在此,警务室提醒各位骑行人员:

1.驾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2.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特别是老人和儿童,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3.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新芜校区:

1.夏季高温多雨,是台风、洪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高发期,遇雨天应备齐防雨防护用具,路途避雨时要远离高压、电器设备,注意道路坑陷等危险地段,遭遇险情应及时联系当地政府、家人和学校。

2.假期提高求职安全意识,不可盲目轻信高工资、高待遇、熟人的宣传,警惕传销和兼职贷等陷阱。求职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保证金以及证件。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3.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陌生人,更不能感情用事,注意识别“老乡”的陷阱,不要将手机、银行卡、家庭电话等信息随意向陌生人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