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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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清理校内废旧自行车、电动车的通知》
保卫处 2026-06-16

关于集中整治清理校内废旧自行车、电动车的通知

各单位:

目前,校园内部分公共区域(包括学生宿舍区、教学楼周边、食堂门口及主干道两侧等)长期停放大量无人使用、无人维护、车身残破的废旧自行车和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俗称“僵尸车”)。这些车辆不仅严重挤占有限的停车资源,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和整体环境美观,且部分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及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校内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清理对象

本次清理的对象为全校范围内长期(三个月以上)占用公共停车资源,且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非机动车:

(一)车身残破严重:车体生锈、主要零部件(如车座、车把、脚踏、车轮)缺失或损坏严重的车辆。

(二)积尘长期未动:轮胎干瘪、落满灰尘、车锁锈死,明显长期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车辆。

(三)无牌无证车辆:未悬挂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有效号牌及学校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据校园通行管理规定,此类车辆禁止在校园行驶)。

(四)违规停放车辆:长期堵塞消防通道、楼梯过道或绿化带,经通告后仍无人处理的车辆。

二、工作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自查清理、集中清理、统一认领、最终处置”四个阶段:

(一)自查清理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通知广大师生员工自行检查个人车辆。对于本人仍需要使用的车辆,请务必保持车辆整洁,并有序停放在学校划定的非机动车位内;对于本人已废弃或不再使用的车辆,请车主在此阶段内自行处理或移出校园。

(二)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

自查阶段结束后,学校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仍遗留在公共区域且符合上述“整治对象”特征的废旧无主车辆进行集中清运。所有被清理的车辆将统一运至学校南门东南侧人行道临时停车场进行临时集中存放。

(三)集中认领阶段(2026年4月16日至7月15日)

若师生的车辆被误清理,请务必在认领期限内,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购车凭证或车辆钥匙等能证明车主身份的材料,前往保卫处(A9综合楼W501办公室)办理认领手续。

(四)统一处置阶段(2026年7月30日后)

认领期限截止后,对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学校将视为无主废弃车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处置。

三、注意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对集中存放点的废旧车辆进行拆卸、盗窃或非法占有,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请广大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个人车辆,日常停放后及时上锁,规范停车,避免因车辆长期闲置被误清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关注车辆状况,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

咨询电话:保卫处 王老师 15155335760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6日